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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章 睿智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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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着切成片的又薄又嫩的羊肉,红红亮亮、规规正正地横卧在洁净的青花瓷盘里。

宁卫民恶狠狠的盯着,夹着,仿佛有一个世纪没见过、没吃过涮羊肉了。

他眼下只知道把手里的筷子千百遍地往返于肉盘与火锅之间。

然后狼吞虎咽的咀嚼,咽下,再一个循环。

甚至连倒满酒的酒盅都顾不上端起来抿上一口。

尽管餐厅里雾气萦绕,密不透风。

什么烟味儿、酒味儿、肉味儿、汗味儿、火光、蒸汽……全掺乎在了一起。

混成了一种让人极不舒服的甜不索索的味道。

虽然周围的环境嘈杂无比。

孩子哭,大人闹,喝酒划拳,乱得跟菜市场似的。

人待在这儿只能拼桌吃饭,不扯着嗓子喊,都没法和熟人说话聊天。

但这家馆子的涮羊肉,还是把宁卫民给彻底征服了。

在蒸汽、火气的氤氲中,他的味蕾和肠胃所感受到的美好,让周围环境的一切缺陷都不算什么了。

是的,别看他跟贪吃蛇似的德行显得有点没出息,可也怪不得他啊。

首先是他肚子太素了,缺肉啊。

最近财运亨通这没错,可问题是挣来的钱他也不敢随心所欲、胡吃海塞啊。

老爷子不让在先。

既怕落在周遭旁人的眼里遭忌,徒生是非,也怕他花顺了就搂不住手。

而他自己同样舍不得。

因为只要还有猴票在邮局里卖,他挣的钱就得紧着干这个用。

那么每次一花钱,他心里就忍不住会按心里的“汇率”进行价值比对。

单枚八分钱就等于一万二,四方联三毛二等于五万五,整版六块四就等于一百五十万到一百八十万……

这TM还怎么花钱呀?

以他的感受,吃顿早点就得两万一顿,当然肉疼得紧,太有罪恶感了。

所以自打那顿十来块的烤鸭之外,宁卫民还真就是没再和老爷子下过馆子。

他们平日里的吃喝虽然确有改善。

可程度也就是糙粮改细粮,追上了邻居们的水平而已。

这次要不是为了康老爷子双喜临门,俩人达成了共识,都觉得该来庆祝庆祝。

他们也不会这么铺张的。

其次,这家眼下落户在东安市场里的“民族饭庄”,可不是普通餐馆。

这个名字是“运动”那几年的叫法儿。

而它的本名,就是鼎鼎大名的“顺风来”啊。

虽然宁卫民前世也曾经在王府井吃过不少次“顺风来”涮羊肉,就没有过丁点的好印象。

甚至他还认为这种打着老京城字号的百年老店,纯属旅游景区刻意仿古的样子儿货。

服务差得要命不说,吃的东西也落俗套,除了价高,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。

可正因为如此,他这一吃就吃出不一样来了。

首先,这肉和前世的肉差老鼻子去了。

眼前这肉可是真好,全是大自然孕育的小尾巴绵羊的精华部分。

说白了这羊就不是吃饲料的,全是吃牧草长大,绝对纯天然绿色环保。

“上脑”、“大三岔”、“小三岔”、“磨裆”、“黄瓜条”,用手切得能透过肉片看见青花盘子的底纹。

绝没有拿机器切的冻肉,合成肉糊弄人这一说。

其次,那火锅子也真是紫铜特制的。

不但是挂锡里,用的是也银炭旺火。

不是拿黄铜炉子、酒精炉子、电炉子凑合懵事儿的。

这种传统方式的涮羊肉火力猛,热得快,那自然就香。

真下筷子,肉片入锅一烫即熟。

绝不是煮,才会又嫩又香。

再有,这年头的高汤今后可没处找去。

涮羊肉的锅子里料放有葱白、海米和真正的蒙古“口蘑”。

说出来也许都没人信,那味儿已经不仅是鲜了。

居然锅里的汤是越涮越清,竟然没血沫子,都能直接入口喝的。

这才叫相得益彰。

糖蒜也都是自制的,足足装坛三个月才用以待客。

虽然用的是真糖腌制,外观却不发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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